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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酒騎「鐵馬」一樣是酒駕 北市6旬翁拒測要被罰4800元
▲警方查緝過程。(翻攝畫面)
【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/台北報導】喝酒不只不能開車,騎腳踏車一樣觸法!台北市1名61歲張姓老翁,日前深夜飲酒後騎腳踏車返家,不過半途就因行進軌跡歪斜,被巡邏員警攔停盤查。張翁現場拒絕酒測,警方依法製單舉發,張男拒測將面臨4800元罰鍰裁處。
▲巡邏員警遠遠就發現張翁騎行軌跡歪斜蛇行。(翻攝畫面)
深夜1時許,路上人車稀少,轄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,發現前方騎乘腳踏車的張翁,車行軌跡歪斜蛇行,當即攔停盤查,才一靠近張翁就聞到濃濃酒氣,警方欲依規進行檢測,張翁卻質疑腳踏車是以人力推動應視為行人,不能算是酒駕。
▲張翁拒測將面臨4800元罰鍰處分。(翻攝畫面)
其實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範,腳踏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、微型電動二輪車及個人行動器具等皆屬慢車,酒後駕駛慢車仍會觸犯相關規定。
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3條第2項規定,慢車駕駛人酒駕除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外,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,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。
另依據同條例第73條第3項規定,如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,處新台幣4800元罰鍰。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,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。
《記者新聞網》提醒您:
飲酒勿開車,請勿酒駕;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。